關于國家獎助學金政策的介紹
時間:2017-02-16 分享:我院全日制在校生自2007年起,與北京市所有高校學生一樣,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一二等助學金。
1.申請時間:每年9月份,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,根據每一年度北京市學生資助中心下達的名額,凡是符合評審條件的學生均可以提出申請。
2.國家獎學金申請條件: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級及以上的學生,上一學年度平均成績90分以上,成績排名班級前3名,病事假不超過3天,綜合測評排名班級前3名,必須具有至少一項市級以上獎勵;若有學習成績或綜合測評排名超出前10%、但均位于前30%的學生,則需要另附特別突出表現的證明材料,比如在社會實踐、創新創業、科技發明、國家級文體競賽、志愿服務等方面具有特別突出的表現或有影響的事跡。國家獎學金每人8000元。申請國家獎學金可以兼得國家助學金,不可以兼得國家勵志獎學金。
3.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條件: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級及以上的學生,上一學年度平均成績80分以上,成績排名班級前10名,病事假不超過8天,綜合測評排名班級前10名,至少具有一項校級以上獎勵,家庭經濟困難,品學兼優。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5000元。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,可以兼得國家助學金,不可以兼得國家獎學金。
4.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:全日制在校生,1-3年級的學生都可以申請,凡是擬申請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,生活勤儉,學習努力,綜合測評合格。國家一等助學金每月450元,按10個月發放共計4500元;國家二等助學金每月230元,按10個月發放共計2300元。申請國家助學金可以兼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。
5.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北京市生源的學生需提交“低保證、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、低收入家庭救助證”(其中任一個即可);外地生源的學生需提交“由當地民政部門開具的家庭困難證明或戶籍所在地下發的低保證”。
截至2016年12月份,我院共有18人次獲得國家獎學金(每人8000元);834人次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(每人5000元);1447人次獲得國家一等助學金(2007-2009每人3200元;2010年至今提高到每人4500元),2050人次獲得國家二等助學金(2007-2009每人1600元,2010年至今提高到每人2300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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